立即注册 登录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销售化妆品不符合国家标准 青岛利客来被处罚

近日,信网了解到,因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化妆品,青岛利客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湘潭路超市被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该店负责人告诉信网,之所以被处罚是由于该批次化妆品标签存在问题,产品质量本身没有问题,目前此事已经处理。

2019年4月份,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青岛利客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湘潭路超市所销售的化妆品中存在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马上对其进行封存并联处理。经过调查,该超市此前曾销售该批次化妆品共9瓶,销售额621元。该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最终,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2月31日依法对其作出处罚:没收销售九瓶不符合国家标准化妆品所得621元。

信网联系到该超市,超市负责人承认的确存在此情况,并表示该批次化妆品是由于外包装标示存在问题,并非是质量问题,并表示目前此事已经处理完毕。

发表于 2020-1-9 10:4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复 | 使用道具 举报

该帖共收到 0 条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美图秀

    • “金豆”助农增收!胶州迎来马铃薯丰收季
    • 受强降雨天气影响 青岛世博园景区童梦园、
    • 未来三年 青岛力争新引进青年人才45万人以
    • 142套房源!青岛发布最新配租公告
    • 出行注意!因施工,青岛地铁8号线这一出入

帖子地图|手机版|违法举报|法律顾问:山东文康(上合示范区)律师事务所 张宪立律师|小扑网 ( 鲁ICP备19052805号-2  

GMT+8, 2024-7-3 00:04 , Processed in 0.120699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18-2020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