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在马路上、电梯里经常能看到零首付购车、或者一成首付购车这样的广告。城阳区的刘女士就通过“一成首付”的方式买了一辆车,可最近她向我们求助,说自己这车只开了四个月就被收回了,而且还搭进去了1万多块钱的首付款。这是为什么呢?
提起自己的购车经历,刘女士是一肚子气。今年3月份,她在城阳区锦宏东路某购车体验店利用“一成首付”的方式,购买了一辆总价13.8万元的SUV。
△刘女士 △月供3658元
交了首付后,剩下的钱刘女士选择了36个月的分期付款,月供3658元。随后,她就将新车开回了家。可今年7月份,这车居然被拖走了。
原来,由于资金问题,刘女士没能按时将7月份的贷款还上,于是向卖车公司申请半个月的延期,可半个月过去后,贷款依然没还上,卖车公司就把车拖走了。第二天,刘女士去找车,还产生了其它问题。
刘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条收车物品通知,上面写明:车辆已被公司收回暂存,车内有手机、手串、钥匙等14样个人物品。刘女士表示,目前她仅收到了被邮寄回来的几个摆件。车被拖走后,卖车公司在官方app上与刘女士解约,并要求刘女士再支付5万多元的费用。
△收车通知
刘女士告诉记者,当初买车时,双方并未签订纸质合同。工作人员告知她官方APP上有合同,刘女士也从未细看。
5万多元的违约金,究竟是否合理?刘女士的个人物品,公司准备何时归还?记者跟随刘女士来到了这家购车体验店。
△于先生 城阳区锦宏东路弹个车体验店运营中心负责人
对于其它情况,这位负责人并不愿意多说。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刘女士违约的话,公司可以拖车,那公司拖车是没有问题的。至于公司要解除合同的违约金,5万块钱,是否合理,也要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话,那么这个违约金是否过高于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过分高于造成实际损失的话,刘女士也可以要求适当地降低。当然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话,那就要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实际损失公司就要明确拿出一些单据,到底花费了多少实际损失。公司对于车内的物品还是要还给刘女士,这是两个法律关系。”
律师建议,如果协商不成,刘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而且通过律师的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关于车这个事情,“合同”是关键的一环。可偏偏刘女士一直就没有认真看过合同。以往我们报道的消费纠纷中,有不少消费者都没有看合同的习惯,在这也给大家提个醒,一切好听的口头承诺都比不上白纸黑字的合同来得重要,下回咱再掏钱之前,一定得把合同看仔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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