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规定对经营场所空气、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青岛万达东方影都投资有限公司万达皇冠假日酒店被青岛市卫生计生委警告并处罚款500元。信网联系到该酒店,工作人员称稍后安排相关部门回复,但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
青岛市卫生计生委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万达皇冠假日酒店未按规定对经营场所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青岛市卫生计生委依法对其作出处罚:警告并处罚款500元。
信网通过查询了解到,万达皇冠假日酒店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2000号,该公司于2017年12月份在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餐饮服务,餐饮配送服务,住宿服务,游泳馆服务,洗浴服务,健身服务等。信网联系到该公司,公司工作人员称回安排相关部门进行回复,但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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