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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

  日前,市教育局根据社会关注和群众反映,着眼部分培训机构存在的乱象,及时下发 《关于进一步强化全面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的通知》,在全市启动新一轮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据悉,此次整治重点是校外培训违规开设“幼小衔接班”。


  据介绍,随着教育大跨越的发展,民办教育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呈现出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校外培训违规开设 “幼小衔接班”“开展超纲或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制约着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此次专项行动聚焦 “幼小衔接、无证无照、超纲教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业现象。


  记者了解到,此次整治内容分多个方面,整治非法开展教育培训,包括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且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机构和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未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以幼小衔接班等名义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技能训练的行为也在整治之列。


  除此之外,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学科类培训;培训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隐患;校外培训机构学科教师无教育资质。在职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参与培训机构授课或有偿家教等也是整治内容。


  据悉,此轮专项行动按照“市级指导,区(市)为主,标本兼治,社会监督”原则,形成市、区(市)、街道(乡镇)三级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着力营造强有力的执法态势。一是列出问题清单、对标建账销号,每拉出一个清单,就集中整治,件件落实;二是多级联合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对问题突出、情况复杂的案例,集中攻关、现场办公;三是坚持随检随改、随查随报,对每个阶段进展情况及时公布,跟踪报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组建督查小组,开展拉网式排查,市教育局督查组对各区市进行不定时暗访、督查,各区市实行零报告制度,一日一报,每周通报,集中一个月的时间攻关,多管齐下,集中发力,切实规范培训机构管理,遏制违规办学行为,打造风清气正的培训市场环境,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发表于 2019-7-29 10: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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