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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订餐注意事项 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给网络订餐消费者的一封信》,近年来,网络订餐发展迅猛,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满足了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逐步规范。但受利益驱使,网络订餐中违法违规经营的现象仍时有存在。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个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同时,我们呼吁广大消费者朋友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维护网络订餐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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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订餐请注意经营资质。从事入网餐饮服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须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请消费者朋友们在网络订餐时,注意在第三方平台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实体门店照片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订餐。

请注意查看网上公示的信息。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网上公示单位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请消费者朋友们注意查看网上公示信息,并尽量从量化分级为A级或B级且距离消费者较近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处订餐。

请注意查看餐食包装有无破损。网络餐食配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不受污染。收到餐食后,请注意检查包装有无破损。

请保存好网络订餐相关凭据。收到餐食后,请保存好网络订餐相关凭据。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5月20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入网餐饮服务经营八注意》,明确为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注意八方面要求,分别是主体资质要合规、公示信息要真实、严把原料控制关、加工制作要规范、设施设备常维护、订单不得再委托、线上线下同品质、食品配送措施全。

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依法予以监管,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希望广大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保障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发表于 2019-5-21 10: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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