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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中铁世界博览城被收34万团购费,这笔钱该退吗?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发商卖房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额外费用,但在山东青岛,中铁世界博览城公寓项目的业主,陆续反映自己在买房时被强迫收取每套15000元的团购费,且该笔费用不抵房款,不开发票。其中,一位业主因为购买了23套该项目的公寓,被强迫收取的团购费达34.5万元。这笔费用该不该退,成为维权业主最为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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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民周女士在中铁世界博览城买了23套公寓,总投资额达一千余万元。今年的4月初,因为在交房环节发现房屋存在装修粗糙、墙体开裂等质量问题,周女士开始找开发商协商解决方案。因为迟迟得不到合理的答复,而且陆续有更多的业主发现质量问题,业主们开始抱团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与开发商协商的过程中,陆续有业主反映自己当初买房时,被迫缴纳每套15000元的团购费。“这笔团购费不给开发票,而且没有冲抵购房款,我们也咨询了律师,这笔费用的收取没有法律依据。”一位业主反映说。

蹊跷的是,记者注意到,根据业主提供的材料,这笔团购费的收取方,却是一家名为山东居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黄岛分公司的单位。该公司收取该笔团购费时,给购房者开具了一张山东居善会员购房优惠告知书。就是凭借这张粉红色的告知书,向每一位购房者收取了每套15000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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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告知书中提到,山东居善作为世联行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依托其品牌及资源为购房者从开发商处争取购房优惠。这意味着,这15000元的费用为会员服务费。“这份告知书中居然有一条,说这份告知书也视为缴费凭证,而且说会员服务费不再退还。”多位业主投诉说。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有一位业主出于投资需求,在2017年购买了23套中铁世界博览城的公寓,因为不交团购费就无权购买,只好一下子向这家公司缴了34.5万元的团购费。“我买房的总房款里,不包括这笔费用,手头也没有这笔费用的正规发票,这笔钱哪里去了?”该业主质疑说。

据房产律师介绍,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售楼处销售人员收取团购费没有法律依据。为打击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不正当经营行为,住建部曾于2016年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作出了明确界定。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其中第六种为: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同时,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该规定第八条明确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即消费者应交的费用包括明确标明的商品房总价和应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契税及进行按揭时应缴纳的抵押登记费。除此之外,开发商在其商品住房销售中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拿到预售证的新房项目除了收取房款和双方应当缴纳的税费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收取其他费用,中铁世界博览城向购房者收取团购费的行为涉嫌违规销售。”该房产律师说。


发表于 2019-4-25 11: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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