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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资格费加阴阳合同 鑫江玫瑰园公然违法卖房

     买到了房子本该是高兴的事情,但在山东青岛,在城阳区购买了鑫江玫瑰园项目的业主们却高兴不起来,陷入了维权的烦恼之中。该项目二期及三期的广大业主,不仅在买房时额外多交了动辄二三十万元的购房资格费,而且还在不知情的前提下签订了阴阳合同,约定是精装交付的商品房,实际上却毛坯交付。为此,业主多掏了数十万不等的购房款。业内人士分析,鑫江玫瑰园项目涉嫌违法卖房,变相抬高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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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份,山东青岛的丁先生在城阳区的鑫江玫瑰园三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买房时,置业顾问拿给了我一摞合同,让我签名,事后才知道,里面居然有一份合同是业主认可毛坯交付的知情书。”丁先生回忆说。但在他手里的购房合同,却明确注明是精装修,精装修费用是40万。以丁先生所买房子89平方米来算,每平方米的精装修费用高达4494元。

承担了如此高的装修费用,到了2018年12月中旬,售楼处人员通知丁先生收房。到了房子里一看,开发商交付的房子却是毛坯房。这也就意味着,丁先生多交的40万元购房款白花了。而让人惊讶的是,根据房子面积的差异,三期有的业主,额外多交的精装修款,有的竟达80万元,收到的也是毛坯房。

与丁先生遭遇相同不公待遇的,还有鑫江玫瑰园二期的业主们。同样是合同约定精装修交付,但实际上毛坯交付。不同的是,二期的业主在买房前,被告知需要先交选房资格费,费用在二三十万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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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办理银行贷款,交完首付款后,我们发现,提前收取的这部分选房资格费,竟然没有合并到总房款里面。”鑫江玫瑰园二期业主韩先生说,他买的是一套95平方米的房子,选房资格费高达29万元。“我们正常的首付都是有银行流水的,这29万元的选房资格费难道就不翼而飞了?”韩先生质疑说。

综合鑫江玫瑰园二期和三期业主们反映的情况,该商品房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在2018年4月份之前付款买房的,主要是三期的业主,多交了数万元的购房资格费,另外合同中承诺是四五十万元(根据面积而定)的精装修,结果交房的时候是纯毛坯房;稍晚买房的(2018年4月及之后买房的,二期的业主)则多交了数十万元的资格费,因为不交就没有购房资格,合同中承诺是四五十万元(根据面积而定)的精装修,但是交房时却只有厨卫做了精装,其他的房间都是毛坯房。

就此问题,记者从城阳国土资源分局了解到,根据相关政策,鑫江玫瑰园的网签备案价格均不应该超过上一年度同期销售价格,如其实际销售价格与备案价格不一致,则涉嫌阴阳合同问题,开发企业违反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预售许可的项目有前期的,本次价格应该参照本项目前期上一年度同期销售价格,同质可比楼盘销售地价、房价占比等因素综合确定预售申报价格,不高于上一年度均价最高月份的本项目销售价格。”

对于业主反映的问题,海南惠海(青岛律师事务所)的陶虹博士介绍,销售商品房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商品房强行捆绑装修销售以及把毛坯房当成装修房来卖的做法,都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而记者了解到,早在2017年的5月份,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就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开发商“不得违背购房人的意愿,通过提高装修价格变相抬高房价,不得强制捆绑销售车位或者储藏室等住宅附属设施,变相抬高房价”。


发表于 2019-3-22 11: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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