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转轮火机 于 2017-7-13 10:14 编辑
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因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等问题被罚款80万元
7月12日,青岛银监局发布的青银监罚决字〔201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存在违反内控规定办理票据业务和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青岛银监局决定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处以罚款8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7年6月23日。
青岛银行向已完成项目违规发放贷款遭罚
7月12日,青岛银监局发布的青银监罚决字〔201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向已完成项目违规发放贷款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青岛银监局处以30万元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7年6月23日。
流动资金贷款被违规挪用 兴业银行青岛分行被罚30万元
7月12日,青岛银监局发布的青银监罚决字〔201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存在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青岛银监局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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