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仨月前交了认筹金 房价涨了20万开发商不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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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多位市民爆料称,今年5月份前后,他们购买了市北区台柳路上的泰成玲珑郡买房,并交了8000元认筹金。如今开发商突然说房子不卖了,让很多购房者措手不及。

  泰成玲珑郡位于新都心板块,最近一段时间该区域房价涨幅明显。如果泰成玲珑郡的房子买不成了,想在周边买同样户型的房子得多花二十多万元!这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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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了认筹金却被告知没房子了

  市民栾女士告诉半岛都市报记者,她7月初在泰成玲珑郡楼盘买房,已经交了认筹金。“当时我们是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开发商签订的认筹协议,并且交了8000元的认筹金,但是上个星期的时候,突然接到开发商的通知,说房子不卖了并且把认筹金退给我们,这让我们很气愤!”

  与栾女士有同样遭遇的市民共有30人左右,另一位购房者苏女士说:“交了认筹金说明我们认准了他们家,就不会再去买别的楼盘了。我们表明了诚意,开发商也应该表现出他们的诚意吧?关键是最近房子涨价涨得快,泰成玲珑郡就从12000元/平米涨到了15000元。耽误了三四个月的时间,我们现在再去买别的房子,可能就得多花一二十万元!这个损失开发商能负责的起吗?”

  开发商承诺年底前交房

  记者于8月23日来到了台柳路上的泰成玲珑郡二期工地附近,联系上了销售总监康经理。

  据康经理介绍,之前的时候原本有一部分网签客户准备退房,于是开发商就通过合作单位一起把这部分准备退房的房子再销售给其他客户。由于最近周边房价变动较大,这部分原网签客户反悔不退房了,所以就出现了这样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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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的客户需求很强烈,也陆续来跟我们反映过这个问题,我们也跟那部分反悔的客户做了大量的工作,最后这些客户答应退房,然后要去相关部门去解押,但是解押需要一定的资金和时间,所以我们也跟这些购房的客户们承诺,今年12月31号之前要交房。如果不交房的话,将会按照已交付房款12%的利率来支付利息(如首付30万,就会有3.6万利息),现在楼盘基本已经快盖完了,希望业主们能够耐心等待。”康经理表示。

  业主仍担心夜长梦多

  开发商现在已经给了业主们一纸协议,上面的大概内容为:“由于上述房屋与第三方的网签、解押问题,故暂时不能与乙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到甲方指定地点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若甲方违反本协定,在2016年12月31日未能完成上述房屋与第三方网签解押等问题,那么甲方退还已交购房款的本金,并按照12%的标准支付利息,在2017年1月31日前打到指定账户上……”

  面对这张协议,业主们也是产生了一些想法:“现在房价波动这么快,再过几个月还不知道房子卖多少钱呢,这些利息也不知道到底能给多少钱,我们就想要房子,希望开发商能够遵守承诺如期签约交房……”


发表于 2016-8-25 09: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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