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人社系统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8条措施。涵盖了保障民营企业用工需求、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扩岗、推动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创业扩大民营经济体量、推动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5个方面18项工作举措,聚力搭建“企业一个需求、人社综合帮扶”的政策矩阵,织密织牢人社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网。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聚焦拓服务提标准亮目标,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用工需求。建立重点企业用工对接服务机制,健全企业用工服务专员制度,对缺工50人以上的企业,有针对性地提供“一人一企,一企一案”服务。加强企业公共就业服务保障,每年举办“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活动不少于1000场次,在东西部劳务协作地和劳动力输出省市开展企业岗位招聘服务,每年输入青岛不少于3万人。拓宽企业市场化供岗服务渠道,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企业岗位供需匹配重要作用,建立“青岗优聘”季度发布机制,每年常态化开展“招才引智名校行”活动不少于40场次。
聚焦降本增效推动经济增长,支持民营企业稳岗扩岗。不断加大社会保险惠企力度,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实施超龄人员、实习学生等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加入企业(个人)年金计划。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面向小微企业设立贷款期限1—3年的“青岗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鼓励企业开展青年实习见习,按规定享受实习生活补贴、就业见习补贴。
聚焦民营企业人才需求,推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畅通企业人才评价渠道,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符合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职称申报“举荐制”的,可按有关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技能提升,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或失业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规定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优化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金蓝领”培训政策体系,支持大型企业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按规定享受最高20万元奖补。支持企业积极参与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申报推荐工作,对企业全职(柔性)引进、培养的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给予补贴奖励。支持企业搭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在成功创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优秀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站(基地)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创业补贴最高3万元
聚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创业扩大民营经济体量。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给予最高3万元创业补贴。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小微企业可享受最高400万元、最长2年贷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以及按实际贷款利率50%的财政贴息。加强高质量公共创业资源服务,举办“创·在青岛”创新创业大赛、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等各项赛事活动,开展“青创四季”、创业城市合伙人创业能力提升营、“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创业培训、路演沙龙系列活动。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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