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家住李沧惠水路518号米罗湾小区的贺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她们今年8月份搬进新房。11月份,80余户已经交了供暖费,但是迟迟没有供热的消息。
搬进新房供暖没着落
贺女士说,她们今年8月份搬到新房后,便跟开发商协商,希望今冬能进行供热。但是,开发商却没有跟用户们商量,直接就跟供热公司发函,说今年小区不进行供热。业主经过多次协商后,开发商说可以帮忙申请。随后,开发商让物业进行统计并代收供热费。最终,80余户居民同意供暖,并在11月10日之前缴纳了供热费。
但是,已经进入正式供热好几天了,家里的暖气片还是一片冰凉,没有任何的温度。她们询问物业,物业回复说已经将情况通知了开发商,开发商正在跟供热企业协调。她们又询问了供热企业,热企回复称,因为是新小区第一年投入使用,需要有开发商进行申请,他们才会开通供热。此前,他们接到开发商的通知,今年不申请开通供热。贺女士说,当时签订购房协议的时候,里边并没有明确开通供暖的时间表。“我们已经搬进来住了,眼看着就要降温,难道只能在家里挨冻吗”,贺女士说,她希望开发商能尽快帮忙跟热企协调,让她们这些先住进去的用户,今冬能用上暖气。
供热费将全额返还
随后,记者采访了该小区的物业。物业的工作人员回复称,他们只是接到了开发商让他们代收供暖费的通知,具体的事情,开发商正在跟供热企业进行协商。
该小区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回复说,小区的三期共计600余户,根据购房协议,房屋的交付时间是2017年10月31日。根据协议上的交房时间,已经过了最晚申请开通供热的时间。所以,他们没有开通供热的计划。
今年,由于工程进度良好,房屋提前建成。在业主请求下,他们在8月初,提前将房屋交付给业主。考虑到还有一定的装修时间,今冬搬进去的业主不多,所以没有申请供热。但是,到了10月份,一些用户仍然想开通供热,便提出了申请。于是,他们便委托物业进行统计,最终有80余户居民同意提前开通供热,并交纳了供热费。“我们跟供热企业了解了一下,因为用户少,供热效果没有办法保障,同时,只有这几户要求供热,主管道也热水也要正常流动,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工作人员说,经过综合考虑,他们决定今年暂时不申请开通供热。针对收取的供热费用,下周一,他们将会通过物业公司通知业主,将费用全额返还给业主。
未接到供热申请
负责供热的青岛能源热电金泓热电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回复称,他们接到开发商的要求是,不申请开通供热。因为是新建小区,第一年开通供热需要有开发商统一进行申请,他们不能强制开通供热。如果业主跟开发商协调好,开发商进行供热申请,他们将会及时进行调试,满足小区的供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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