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规定,检测本市防空警报器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青岛市人民防空指挥部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布灾情警报预案﹥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定于2017年11月14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演习。请广大市民在上午10:00~10:20认真听辨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和灾害警报信号,并保持正常的生产活动和工作秩序。
1、防空警报音响信号的发放程序及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2、灾情警报音响信号的发放程序及信号规定
鸣15秒,停10秒,再鸣放5秒,停10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2分钟。
3、各种警报信号间隔时间及试鸣总时间
四种警报信号之间间隔时间3分钟,共计20分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