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6日,李沧区报告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青山绿水小区(黑龙江中路3184号),系在集中隔离酒店核酸检测时发现,是3月13日我区报告的确诊病例(简称病例1)的父亲,为病例1的密接者。目前该无症状感染者已转运至我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现将该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治疗前的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3月8日至3月11日,每日6:30至8:00步行到嘉凯城时代城翡翠赏小区(黑龙江中路568号)健身器材小广场及卧龙湖公园健身散步。日常活动主要在青山绿水小区与嘉凯城时代城翡翠赏小区(病例1住处),多次光顾青山绿水小区北门第一家小超市(无名)、“心连心”超市及超市对面烟酒商行。
3月11日,病例1于23:45返回青山绿水小区家中居住。
3月12日,6:00左右从家中步行到嘉凯城时代城翡翠赏小区健身器材小广场健身;6:30步行至卧龙湖公园散步,8:00步行返回家中,全程均佩戴口罩。15:00-16:00与病例1到青山绿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门口和商品房4号楼的核酸检测点采样,采样完毕后步行回家,再未外出。
3月13日,因与病例1密切接触,凌晨2:00按防疫要求由专车从家中转运至隔离酒店集中隔离。
目前已追踪到该无症状感染者涉及的风险人员,均已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请在3月8日-12日去过上述场所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备,配合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李沧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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