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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电子商务山东总部园区发生事故致1人死亡

  2019年6月3日,长清区韵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山东总部产业园建设项目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6月24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报称,现场工人田思敏在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二层楼面工作时踩至未焊牢的桁架板工作面上,重心不稳坠落至一楼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具体原因尚在进一步调查中。山东韵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南通晟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东方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涉事单位被通报批评。

  2019年6月3日,长清区韵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山东总部产业园建设项目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6月24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对长清区韵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山东总部产业园建设项目“6.3”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处理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称,2019年6月3日17点20分左右,山东韵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山东总部产业园建设项目(开发区)转运车间一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经初步了解,现场工人田思敏在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二层楼面从事铺设桁架板工作,当踩至未焊牢的桁架板工作面上,导致重心不稳,人随桁架板坠落至一楼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具体原因尚在进一步调查中。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山东韵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南通晟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监理单位为山东东方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山东济宁)。

  该事故发生后,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文件与省住建厅安全生产事故即行问责要求,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长清区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站成立核查组,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核查,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长清区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站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停工)通知书,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停工整改;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核查处理情况上报省住建厅,建议省住建厅将核查结果转企业注册地进行处理。

  按照省住建厅安全生产事故即行问责要求,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出如下处理意见:对“6.3”事故涉事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南通晟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东方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两家单位记入诚信不良记录,予以扣分处理。该事故涉事企业与相关责任人待事故调查结束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事故责任的认定,再作进一步处理。

发表于 2019-6-25 09: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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