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关于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出,接种单位在接种第二类疫苗时,可以收取预防接种服务费(包括接种耗材费)收费标准为22元/剂次。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常见的二类疫苗有:口服轮状病毒疫苗、甲肝疫苗、HIB疫苗、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等。
二类疫苗中有可替代一类疫苗的选择,乙肝疫苗就属于一类疫苗,但二类疫苗中也有乙肝疫苗可供选择,如进口的乙肝疫苗就是二类疫苗。
全文如下
关于公布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延长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有效期的函》(鲁卫函〔2019〕47号)收悉。现通知如下:
一、接种单位在接种第二类疫苗时,可以收取预防接种服务费(包括接种耗材费),收费标准为22元/剂次。
二、收取预防接种服务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与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缴入相应级次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和门户网站公示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内容,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上述规定自2019年4月7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4月6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疫苗要加收服务费啦
此规定自2019年4月7日起执行
赶紧告诉身边的家长们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