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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被淹谁之过:住户和物业各执一词

因为没有收到供暖通知,家里的暖气管道就没有关严,结果暖气管道充水后把崔女士装修好的新房给淹了。崔女士随后将物业、供热公司以及开发商共同列为被告,已向即墨区人民法院起诉。管理该小区的青岛宏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李经理告诉信网(0532-80889431),供热公司通知物业要供暖之后,他们就及时将通知贴到了崔女士家的门上,并非是崔女士说的没有通知业主就直接供暖。

未通知就供暖市民家被淹

2015年5月1日,市民崔女士购买了即墨区信旭启翰苑三期的房子,新房于2015年12月31日完成交房。

考虑到儿子的婚期在2017年,崔女士提前半年多就将房子装修好了。虽然新房没人入住,但崔女士每隔一两个周去一次。直到2016年11月底,儿子在查看新房子时发现被淹了,地板全部被泡坏。

随后,崔女士联系物业,物业向崔女士表示是因为供暖导致,“供暖之前,物业没有通过短信、电话或者贴告示等任何方式通知业主供暖,而且大家都在装修,我也完全预料不到会供暖。”

目前,崔女士家一直未重新装修,已经订购的家具也延迟了收货时间,儿子的婚期也因为房子的原因被延后。信网了解到,崔女士已经将物业、供热公司以及开发商共同列为被告,已向即墨区人民法院起诉,案件分别于2017年9月和2018年1月两次开庭,目前尚在审理阶段。

物业称在门上贴了通知

信旭启翰苑的物业公司是青岛宏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李经理表示,当时供热公司下发供暖通知之后,物业已经及时在各家各户的门上贴了纸质通知, “我们物业反正是通知到了,业主没有看到不能说是没有通知。”可崔女士表示,自己并未看到自己家门上贴有任何纸质通知,也没有贴通知留下的黏贴的痕迹,而李经理也未向信网提供出供暖的备案信息。

李经理表示,在崔女士家被淹之后,自己也进行了查看,“确实是从暖气管道里漏的水,挺严重的,地板和墙皮都被泡坏了,门也关不上了。”李经理说,事情发生后公司本想约着供热公司一起处理,但没想到崔女士心急,直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既然这样就直接走法律程序吧,如果法院判决物业有责任,我们会按照判决执行。”

小区的供热公司青岛热力达热力有限公司的苏经理则告诉信网,按照规定在两年的质保期内,供热公司会通过纸质通知的形式告知物业相关供暖事宜,再由物业通知业主,“这个小区的三期在2016年是第一次供暖,我们当时也是按照规定通知的物业。”苏经理称,目前崔女士已经起诉了供热公司,公司会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

律师认为业主应承担主要责任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表示,因为物业的是否通知与崔女士家里被淹构成因果关系,而供热公司与开发商的行为对崔女士家里被泡不构成因果关系,所以建议崔女士到法院起诉物业即可。

单正国律师还指出,供暖季供暖这是一个常识问题,崔女士应该意识到,并且应该自觉把暖气管道关严,单正国律师认为崔女士没有将暖气管道关严是导致家里被淹的主要原因,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物业确实没有通知的话,会承担次要责任,给崔女士一定的赔偿。”


发表于 2018-1-31 09: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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