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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粒度不符合规定 西海岸新区第二人民医院被处罚

2017年10月9日,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称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第二人民医院抽检的复方瓜子金颗粒粒度不符合规定,该医院也因此被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信网曾致电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其工作人员表示医院确实有该药品,但是却不承认被处罚过。

     2017年10月9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称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第二人民医院抽检的复方瓜子金颗粒(批号:20160423,生产企业:江西博士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经检验,粒度不符合规定。

      食药局执法人员于2017年10月10日向医院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单位药库、药房存有的上述批次药品复方瓜子金颗粒58盒进行了扣押。复方瓜子金颗粒生产企业江西博士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向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申请复验,并向青岛食药局提供了复验申请回执复印件。2017年12月12日,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提供上述复方瓜子金颗粒复验报告,复验结果粒度不符合规定。


      青岛食药局于2017年12月12日依法对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第二人民医院购进使用劣药复方瓜子金颗粒进行立案调查。《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用药人购进药品,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购进假药、劣药”及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用药人应用药品,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应用假药、劣药”的规定。食药局依据该规定,没收该医院劣药复方瓜子金颗粒58盒。
1月26日下午,信网就此事致电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其工作人员称确实有该药品,但是却拒绝承认医院因此药品不合格被处罚过。“你们还是问一下医院办公室吧,可能他们比较清楚。”该工作人员说。

      信网致电该院办公室时,工作人员却称主管领导出去开会了,有事情直接问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就可以了。

     为核实此事,信网于当天联系到了复方瓜子金颗粒的生产厂家江西博士达药业有限公司,其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称,公司的药品都是经过检验并且合格的,不可能出现该问题,并称会联系一下公司质监部门负责人再作出回复,但是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

发表于 2018-1-29 14: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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