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青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中的有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派遣到青岛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辅警岗位40名(其中女性不多于4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88年1月31日至2000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备计算机网络特长、能够熟练运用韩、日、英或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听、说、读、写的优先招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7日至1月18日。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登陆中国青岛人才招聘网(
www.zgqdrc.cn),下载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qdrcsczp3@163.com报名(电子版报名表无需上传照片)。
报名咨询电话:0532-88912925。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24时,未在截止时间前上传发送《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现场审核确认
1、确认时间:2018年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确认地点:崂山区海尔路178号海尔路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
3、确认需携带的材料: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真伪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地址:青岛市海尔路178号人才市场3号窗口,验证费用自理);《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其它相关资质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板免冠照片3张;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分行出具);无犯罪纪录证明。
4、现场审核应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上材料进行确认。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审核确认合格的,签订《诚信承诺书》。
四、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18年1月21日至1月22日在中国青岛人才招聘网(
www.zgqdrc.cn)连续公示两天,并通知发放准考证相关事宜。
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地点为青岛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青岛市市北区同安路8号)。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涉及简单数学推理及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能力、法律基础知识、互联网基础知识、资料分析能力等。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60分以下不具有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8年1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治思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能素测评人员(如参加体测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则该成绩人员全部参加体能素质测评)。
六、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聘职位工作需要,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在体能测评达标人员范围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能测评时间为2018年2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在青岛市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政审环节。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鲁公通[2017]30号执行。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政审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察政审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公示、聘用环节。
九、人员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报考人员体能测评、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补测,体能测评、体检、政审经补测合格者,进入公示、聘用环节。
十、聘用及公示
对全面考核合格的人员,统一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青岛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工作,约定试用期,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及试用合格的安排到相关辅警岗位工作,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4500元(含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配发统一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