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更新新能源营运货车每辆最高补贴14万元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日前联合印发《青岛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此次补贴政策聚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加大“真金白银”补贴力度,更多更好地惠及道路运输企业。其中,新能源营运货车“以旧换新”每辆最高补贴金额达到14万元。通过实施该项举措,力争在2024年年底前,大幅度降低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数量。
为提高淘汰更新补贴效率和精准度,根据车型种类、使用年限等分类引导和鼓励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倡导购置性能稳定、安全可靠的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并给予不同额度的资金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有关通知执行。其中,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综合考虑车辆类型(中型、重型)、提前报废时间等因素,补贴标准最低1万元/辆,最高4.5万元/辆。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须先淘汰旧车):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最低2.5万元/辆,最高6.5万元/辆;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最低3.5万元/辆,最高9.5万元/辆。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这次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非常及时、贴心,我们公司申报了20辆符合标准的国三营运货车报废补贴,同时根据企业发展需求更新了20辆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青岛远洋大亚物流有限公司李经理表示,以前车辆到了年限只能强制报废,现在还能领到政府给的补贴,解决了企业在更新营运车辆方面的资金困难。(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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