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6日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免去:
宋春康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职务。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市长赵豪志的提名,决定任命:
李天传为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保岚为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冯伟为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朱铁一的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毕维准的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王保岚的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根据青岛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马立新的提名,决定任命:
李相忠为青岛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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