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零时至11月6日24时,有青岛抚顺路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市北区抚顺路1号甲)旅居史的市民可能与新冠肺炎感染者存在直接或间接接触,存在一定的感染风险。
为了您和家人健康与社会安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您非必要不外出,注意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密切注意核酸检测结果。如出现发热、咽痛、肌痛、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请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迅速联系所在的社区(单位、宾馆),及时告知青岛抚顺路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旅居史,并按要求进行流调随访并视情况落实必要的检测隔离等措施。如未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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