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2日14时起,将市南区八大湖街道奉化路6号旭日花园,市北区宁夏路街道宁夏路78号3002会馆、兴隆路街道海岸路6号海岸馨园17号楼、四方街道居仁路3号、开平路街道阜阳路9号5号楼、登州路街道登州路58号、浮山新区街道二小区A2号楼划为高风险区。
将市南区、市北区除以上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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