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青岛市纪委监委指定,黄岛区纪委监委对青岛城投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王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衡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要求,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国有资产权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在项目推进、资金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衡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衡开除党籍处分;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黄岛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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