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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重磅!山东“小产权房”转正不可能了!此前的传言被打回现实!

近日,山东省国土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强调“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此前全国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时,坊间有传言称小产权房合法化或将打开政策窗口,而此通知的发布则意味着小产权房“转正”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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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不动产登记 “中梗阻” 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开发商没了、土地信息资料不见了”等一系列百姓不动产登记困扰,要求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分设地区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部门并行办理”,实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同时,各地年底前全面完成房屋登记资料移交。凡是能够通过网上办理的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事项,不得要求当事人到现场办理。值得注意的是,针对目前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其中,“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被单独列为一条。

      据了解,一直以来,坊间有不少传闻称,小产权房可以通过缴纳部分“差价款”,纳入不动产登记范围。尤其是今年8月底,国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称,确定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再次引发外界对于小产权房“转正”的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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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用地主要是集体建设用地上开发建设的住房,分布在一些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而建,因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一系列法定规费,售价远比商品房便宜,多年来积累了庞大的规模。

       然而,小产权房的建造与交易均不合法,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因此小产权房不受现行所有房地产法律法规的保护。此次明令禁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则意味着小产权房“转正”彻底无望。而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与“小产权房”也实际上是两个概念,前者是需要完备手续的,跟商品房开发建设无异,对于想通过购买小产权房发财的投机者,寄望其可以转正的想法可以打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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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此次通知中还明确切实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测分析工作,将二手房与新建商品房纳入统一的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强监测、监管和调控。9月30日,淄博市政府网站就曾发布《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强化二手房交易监管,其他城市也将陆续跟进。



发表于 2017-10-12 09: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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