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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施工许可就擅自开工 青岛胶城建设集团被罚

近日,信网了解到,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胶州路北、漳州路西施工的胶北街道办事处杨家林棚户区改造项目部分工程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被胶州市城乡建设局依法进行处罚。

据了解,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胶州路北、漳州路西施工的胶北街道办事处杨家林棚户区改造项目A-1#楼、A-2#楼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因此,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该项规定。

对此,胶州市城乡建设局对该单位处以给予警告,并罚款两万元人民币。针对此事,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此处罚已经整改完毕,便匆匆挂断电话。

随后,信网从胶州市城乡建设局执法科方面获知,该单位已经补办了施工许可证件,整改完成。

发表于 2020-10-14 10:4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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