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市城乡建设委关于对《关于加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保暖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正式公布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保暖工程申请的详细流程及资金补助,按照通知,老楼申请穿“暖衣”,要符合四大条件,从宣传调查、委托单位、编写申请开始,市城乡建设委首次公布了20步流程图,总体采取“先干后奖”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引导企业、居民投资改造。
■申请
穿暖衣要符合四大条件
据了解,通知涉及组织、程序、设计、过程、资金管理五大方面。其中,节能保暖工程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节能改造对象为可安全使用且未列入拆迁计划的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经过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且已落实资金;楼栋原有或结合改造换窗后节能门窗达标率占三分之二以上;经项目所在区节能保暖工程管理部门受理。
在程序上,市城乡建设委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全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保暖工程年度计划,并分解下达各区;各区根据建筑能耗等情况,结合轻重缓急、统筹推进和同换热站同步改造的原则,确定节能保暖工程重点实施区域和范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所属地业委会(居委会)应做好居民协调工作;实施单位负责筹措资金、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组织实施节能改造;监理单位受区节能保暖工程管理部门委托,严格按照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监督施工过程,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安全、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施工图等组织施工。按照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不得违法发包。项目施工单位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项目施工单位对节能保暖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应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施工、监理方案,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专业技术培训,强化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和检验。
■流程
按照“流程图”走完20步
项目申报受理程序上,拟进行改造的业委会(居委会)会同有意承担项目的企业投资主体制定项目实施预案并向业主公示,开展居民宣传动员、原始资料收集、居民意愿及建筑物情况调查等工作。经调查符合要求的项目,项目所属地业委会(居委会)代表业主与企业投资主体签订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作为该项目的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向项目所属地街道办事处提交项目申报书。街道办事处进行项目初审。各区节能保暖工程管理部门从申报项目中选择本年度拟实施项目,发放项目受理通知书。节能保暖工程项目经受理后,项目所属地业委会(居委会)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委托合同。
记者了解到,29日,市城乡建设委正式发布了节能保暖工程项目实施流程图,总计约20个步骤,如果有想要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居民,可以参考流程图进行申请。
在设计方面,值得注意的是,项目实施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项目设计单位应结合建筑围护结构实际状况,在有关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设计,出具热工计算书和施工图。鼓励项目设计单位执行更高节能设计标准;保温材料防火等级、防护层厚度、水平防火隔离带等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相关安全规定。外墙平均传热系数设计值应不大于0.60W/(㎡·K);对于实施供热计量改造的,项目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室内采暖系统现状,合理确定供热计量改造方案,并尽量减少居民生活干扰。对于单管串联式等不具备条件安装户用热量表的室内采暖系统,可采取楼栋(单元)计量、热量分摊方法,实现供热计量;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必须符合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和文件规定;经鉴定为危险的房屋不得列入节能保暖工程范围;节能保暖工程项目设计不得改变原房屋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保证房屋使用安全。
■奖励
三大类奖励标准公布
在市民关注的工程保修上,通知明确,节能保暖工程项目保修由项目实施单位承担。对于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拒绝履行保修责任的,项目所属地业委会(居委会)编制维修方案,向项目所在区节能保暖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委托第三方予以整改,所需费用由原项目实施单位承担,可从该项目财政奖励资金中抵扣。
资金奖励分为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其他三大类项目。
通知鼓励各区政府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动青岛市节能保暖工程加快实施。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的项目可以享受工作量奖励和节能收益奖励。其中,工作量奖励标准为外墙节能改造70元/平方米;屋面节能改造20元/平方米;落水管等墙面附着物拆装5元/平方米;对于楼栋节能门窗达标率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扣除10元/平方米。节能收益奖励资金需综合考虑改造节能量、热能生产成本等因素,并由第三方评估确定。热能生产成本按每吉焦80元计算。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方面,纳入市级计划的各区采取PPP模式实施改造的项目按相关标准完成后,市级财政按项目节能量逐年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期限和标准另行制定。
其他类项目方面,由区节能保暖工程管理部门依规确定的项目监理、评估单位,其监理、评估费用从奖励资金中列支;门窗(居民自有)改造费用由居民承担;超出财政奖励范围的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公示收费标准并取得全体业主确认;对于实施屋面防水以及因规划、消防要求采用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等而增加成本的,各区可另行制定奖励政策;各区节能保暖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对项目检查考核情况,可对奖励标准进行调整,增减幅度在±10%以内。
■链接
42个老楼座不怕下大雨了
改造涉及辽源路街道2300余户,将更换地下管网、重做楼顶防水
楼院内的古力经常冒溢,让居民们很头痛。从本月开始,东莞路13号、伊春路60号、佳木斯路20号等42个楼座陆续开始改造。据了解,此次改造的楼都是1995年之前建造完成的。此次老旧楼院改造项目由市北区财政计划投资1700万元,改造楼座总占地面积约18.5万平方米,涉及居民2300余户,年底前就将完工。
8月29日下午,在东莞路15号错埠岭五小区,施工工人正在楼座前更换地下管网、铺设荷兰砖。“这次改造完,以后再也不怕下大雨了。之前我们这里没有实现雨污分流,管道又很细,加上年代久远,隔三差五就堵,古力经常冒溢,真是苦不堪言。”错埠岭五小区居民傅鹏义说,越是逢年过节,越是污水横流。
辽源路街道城管科工作人员徐丹介绍,这次改造的楼房,大都是在1995年之前建造完成的,年代相对悠久。“当时的下水管道多是直径200毫米,且雨污不分流。因为这个区域的楼院大都是没有物业的开放式小区,之前遇到下水道冒溢的问题,居民第一时间就反映给我们,街道经过商议决定,今年通过区里的支持,终于把项目落实了。”徐丹告诉记者,今年辽源路街道的老旧楼院改造项目,由区财政计划投资1700万元,对东莞路13号、伊春路60号、佳木斯路20号等42个楼座实施改造,也是街道历年规模最大的一次楼院整治项目。整个老旧楼院改造项目分2个片区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约18.5万平米,涉及居民2300余户,可惠及居民7000余人。
在施工现场,除了实现雨污分流、铺设地面砖之外,此次改造还对老楼座进行了楼道粉刷、楼顶防水作业。“目前,街道已同设计公司、造价公司对接,全力准备改造方案。同时,督促社区摸排院内违法设施,对煤屋是否拆除征求业主意见。”徐丹说,截至目前,42个老旧楼院整治项目进行至20%~30%,预计年底前完工。在推进老旧楼院改造的同时,街道目前着力传承历史人文特色,打造特色精品楼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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