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登录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青岛出台“金种子”人才储备实施细则 全国首创

20190213083336458.jpg


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日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青岛市“金种子”人才储备工程实施细则(试行)》,青岛将从国内“双一流建设大学”和国外大学遴选一批优秀在校学生,与青岛市辖区内企业建立人才信用合同,学生毕业后按照合同约定来青就业,用人单位给予一定学费、生活及实习补贴,以人才储备方式集聚一批助推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的高素质人才。据悉,目前这项政策属于全国首创。

在青岛市注册的企业引进“金种子”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国内“双一流建设大学”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不含独立学院学生及定向、委培生),或从国内“双一流建设大学”毕业后在国(境)外大学就读的研究生层次留学生;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取得在读层次学历后直接就业不再继续攻读下一层次学历。

企业给予“金种子”人才的学费补助和生活补助,由财政部门给予企业50%补贴。企业接收“金种子”人才来青实习的,财政部门每月按照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50%给予实习单位补贴,实习补助不足社平工资50%的,据实发放;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青岛市规定,“金种子”人才采取“先确认、签订信用合同、到岗再补贴”的方式,企业根据发展需要,通过筛选、面试、公示等流程,拟定本单位“金种子”人才名单,并与“金种子”人才签订信用合同。“金种子”人才按照信用合同约定,向所在企业申请补助资金。企业向“金种子”人才发放补助资金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备案,并上传信用合同,“金种子”人才学费缴纳、奖学金、实习有关证明和单位补助资金支付凭证。

据悉,“金种子”人才储备计划在全国属于首创性工作,将更加密切青岛市与“双一流建设大学”在人才交流、实习实践方面的合作,对完善岛城引才渠道、优化岛城人才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发表于 2019-2-13 10: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复 | 使用道具 举报

该帖共收到 0 条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美图秀

    • 新建改建农贸市场13处!青岛今年将打造优秀
    • 2024新型智慧城市发展创新大会在青岛举行
    • 2025年1月实施!青岛出台法规促进种业创新
    • 青岛市纪委监委通报!王涛被双开!
    • 以旧换新政策拉动效果明显!今年1-10月青岛

帖子地图|手机版|违法举报|法律顾问:山东文康(上合示范区)律师事务所 张宪立律师|小扑网 ( 鲁ICP备19052805号-2  

GMT+8, 2024-11-29 02:53 , Processed in 0.147115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18-2020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