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记者采访获悉,青岛市日前发布《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涉及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14条政策举措。通过政策的发布和实施,进一步加大支持创新的力度,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
侵犯知识产权纳入信用记录
岛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精简审批事项,简化优化办事流程,规范改进审批行为,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探索实行信用评价与税收便利服务挂钩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开展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及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完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部门并联审批。鼓励双创示范基地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支持新兴业态发展,加大政府部门对分享经济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力度,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分享人才智力、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与生产能力。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建成面向双创的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全面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探索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权益混合所有制改革。
鼓励优势企业申报创新平台
本市还将推进双创支撑平台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支持与国内外知名孵化机构合作共建国际孵化器、国际创客实验室,支持有实力的大企业探索通建立海外孵化基地和离岸加速孵化基地;在加大创新平台建设方面,积极争取国家重大创新项目和创新领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落户。鼓励优势企业申报、建设国家、省、市创新平台;在加快发展创业投融资方面,推动科技支行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的设立和发展。加大对社会化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的补贴。支持有条件的区设置科技金融服务分中心。
完善创新创业人才激励政策,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新兴业态企业给予相应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市场主体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城乡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在青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市场主体,按规定享受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创业者,按规定给予1.2万元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吸纳就业1人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2万元。在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方面,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平台,鼓励双创示范基地为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服务;在支持海外人才来青创业方面,鼓励留学人员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方式创办企业。举办中国青岛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大赛,对获奖创业项目给予资金奖励等扶持。
将积极参加国家双创活动周
岛城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积极参加国家双创活动周,加大先进经验宣传推广,树立创业典型,弘扬创业精神,培育创业文化;在高标准建设国家、省双创示范基地方面,支持海尔集团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同高新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之间建立协同机制,开展合作交流;在稳步开展市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方面,探索区域性创业创新扶持制度体系和经验,培育创新能力突出、创业氛围浓厚、资源整合能力强的双创企业。
下一步,青岛市发改委将发挥牵头作用,加快相关举措的贯彻落实,协调推进全市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持续打造发展新引擎,突破阻碍创新创业发展的政策障碍,助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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