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有关要求,市人社局下发通知,自4月26日起开始执行《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简称《药品目录》),比上一版增加了386种药品。
《药品目录》共收载药品2819种(含国家谈判药品36种),与上一版相比增加了386个药品,增幅16%,并有以下几点变化:一是加强了儿童用药保障力度,新增了不少适用于儿童的药品或剂型。据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加上增加的药品,《药品目录》中儿童用药总有有540种药品或剂型。同时,将绝大部分创新药品纳入了2017版药品目录范围,并加大了对中药和民族药的支持力度。另外,国家和山东省谈判部分药品纳入了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新版目录实施以后,参保人员选药用药范围进一步扩大,能够更好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青岛市《药品目录》严格按照国家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国家2017版目录范围的甲类和乙类品种,青岛市已于去年6月1日和9月1日先行实施。今年3月26日,省人社厅公布了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4月26日,岛城开始执行《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统筹地区不能对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目录范围进行调整,因此本市本次调整主要是执行和落实省乙类药品调整品种。具体目录可登陆市人社局官网-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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