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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仅限本人名下车辆!

本帖最后由 韭菜馅儿饼 于 2018-4-12 10:43 编辑

 “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系统升级”!4月11日(今天)起, 全省交通违法自助处理设备只能处理驾驶人本人名下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非本人名下的交通违法行为需到人工窗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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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家关于到底自己该不该去销分?怎么消分?此前也都有了明确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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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绑定?

  本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绑定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1、到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管业务窗口进行绑定。

  2、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绑定↓

  1、绑定流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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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拍摄照片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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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2 10: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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