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青岛市黄岛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青岛雅典娜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雅典娜妇女儿童医院)因违反广告法,被处罚5万。信网(热线0532-80889431)据此向医院方面求证,工作人员表示,从未听说过被处罚一事。
2017年7月17日,工商部门接到举报称,青岛雅典娜妇女儿童医院在其官网发布广告中使用禁止性用语。青岛市黄岛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发现,青岛雅典娜妇女儿童医院在官方网站中发布了“在美国CE四维彩超网页中发布有CE四维彩超,其绝佳的清晰度、三维立体成像、流畅细腻的画面,都是其他机器无法比拟的,是目前国际公认的最好的四维彩超仪器;在重塑卵巢机能,回归最佳孕育状态网页中发布有研究出了目前最新的生殖微生态技术、是目前最安全的治疗方式;在德国Stroz宫腹腔镜联合术网页中发布有二者联合检查与手术是目前诊断治疗宫腔内和腹腔内女性不孕症因素的最佳方法;在生殖微生态体系的优势网页中发布有重塑生殖最佳状态、创造最佳的精卵生成及精卵结合微生态环境,全面提高受孕质量”等广告内容。对于以上广告内容,医院负责人未提供出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之规定,以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之规定,青岛雅典娜妇女儿童医院构成了广告内容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的违法行为和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工商局对青岛雅典娜妇女儿童医院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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