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申报高校设置事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普通本科高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对拟申报的4个高校设置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据实向山东省教育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山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邮编:250002,联系电话:0531—51793707,工作邮箱:fzghc@shandong.cn。
山东省教育厅
2024年12月2日
附:
(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回复 |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帖子地图|手机版|违法举报|法律顾问:山东文康(上合示范区)律师事务所 张宪立律师|小扑网 ( 鲁ICP备19052805号-2 )
GMT+8, 2024-12-5 10:19 , Processed in 0.153322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18-202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