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医疗服务费,近日,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被没收违法所得46703.58元,罚款13296.42元,合计罚没款60000元。
天眼查引用的《青北市监处罚〔2024〕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核查,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在开展医疗服务项目收费过程中,涉嫌存在违规收取“床位费”“胃肠减压”等行为。
上述决定书中指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是一所市属非营利综合三级医院。根据《关于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844号)文件规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该医院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医疗服务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之规定,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21日立案。
2024年3月14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6703.58元,罚款13296.42元的处罚决定。合计罚没款60000元。(澎湃新闻、天眼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