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安委办会同市消安办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做好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通知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冬日攻坚行动有关安排部署,针对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自即日起至3月底,按照“谁的场地(场所)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市组织开展全覆盖专项治理,深入排查整治辖区和行业领域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同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求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和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充电桩、充换电站等设施建设,推进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加强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定期巡查;强化工作追责措施,严厉打击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行为。
要持续加大社会面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两微一端”、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公共交通显示屏等方式,全方位普及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广泛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在各类学校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安全措施落地;组织各区市制作并广泛张贴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明白纸,开展“敲门行动”,做到宣传“进门入户”。(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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