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第3期(总第87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青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未抽检生产企业、小作坊及抽检不合格食品企业专项抽检和大宗食品专项抽检。此次抽检共918批次,其中未抽检生产企业、小作坊及抽检不合格食品企业专项抽检342批次,不合格3批次;大宗食品专项抽检576批次,不合格1批次。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青岛家泽福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面饼(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莱西市秀英油坊食品生产部生产的压榨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即墨区王文平饺子皮店生产的鸡蛋挂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世通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市北区头一锅单县羊肉汤餐饮店使用的羊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生产经营者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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