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对汲斌昌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记者今天(3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东省青岛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汲斌昌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汲斌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汲斌昌利用担任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山东省副省长、山东省青岛市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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