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你点我检”等专项抽检信息通告 2023年第20期(总第74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青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你点我检”等专项抽检活动。此次抽检共754批次,其中“你点我检”专项抽检合格491批次,月饼专项抽检合格134批次,乳制品专项抽检合格120批次,抽检不合格共9批次。
现将专项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李沧区瑧果汇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胶州市开口笑艺术餐厅使用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梅里埃检测技术(青岛)有限公司。
青岛小城故事美食有限公司使用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李沧区有位虾匠龙虾馆使用的黄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青岛市市南区许家云霄面食店使用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市北区双合园饺子馆万佳广场店使用的红尖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青岛乐湘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螺丝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市北区麦韵院里汤包四方利群店使用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生产经营者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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