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发布关于6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积极性,进一步彰显向诬告者亮剑、为清白者撑腰的鲜明导向,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莱西市某镇正股级干部诬告本镇组织委员借干部调整、人员招聘谋取私利问题 2022年9月,莱西市某镇正股级干部搜集不实信息,向各级组织部门举报本镇党委组织委员利用职务之便,借干部调整、临时工招聘等谋取私利的问题。经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系该干部对个人工作岗位调整心怀不满,发泄私愤进行诬告。2022年10月,镇党委对其作出免职处理。 二、胶州市铺集镇村民张某某等6人诬告机关选派到村任职干部工作弄虚作假和不正确履职担当等问题 2022年9月,胶州市铺集镇村民张某某等6人向组织部门举报机关选派到村任职干部,在上级部门开展的工作测评中,个人指定参评人员、搞弄虚作假和不正确履职担当等问题。经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系张某某等6人因经济利益问题,伪造数十名村民笔迹捏造事实联名举报,并在微信群内发布不实信息,构成诬告陷害行为。2022年9月,胶州市公安局对张某某等6人予以训诫。
三、平度市仁兆镇村民孙某某诬告村原党支部书记不符合本土公务员报考资格问题 2020年起,平度市仁兆镇村民孙某某持续向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部门举报村原党支部书记存在非法采砂等违纪违法行为,不符合2019年本土公务员报考资格等问题。经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在相关部门多次作出明确答复的情况下,孙某某为扩大影响和实现个人目的,仍多次在“抖音”平台发布不实言论,诋毁本土公务员考录工作,构成诬告陷害行为。2022年9月,平度市公安局对孙某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四、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居民张某诬告本街道干部不符合提拔资格问题 2022年10月,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居民张某在干部考察公示期间,向考察组举报公示人选于某在拆迁补偿工作中失职失责,存在利益输送、搞暗箱操作等问题,不应提拔重用。经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系张某为谋求个人拆迁利益,凭个人主观臆测举报,干扰了组织部门正常选人用人工作,构成诬告陷害行为。2022年10月,崂山公安分局对张某进行了训诫。
五、莱西市夏格庄镇村民褚某某等4人诬告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问题 2022年6月,莱西市夏格庄镇村民褚某某等4人,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多次向各级组织部门举报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问题。经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组织部门及时向褚某某等人反馈调查结果,并多次解释说明,但褚某某等人为达个人目的,仍不断向上级有关部门信访,扰乱了信访工作秩序,构成诬告陷害行为。2022年7月,莱西市公安局对褚某某等4人进行了刑事拘留。
六、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居民王某某、徐某某诬告社区党组织书记、干扰社区党组织换届问题 2021年3月,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居民王某某、徐某某在社区党组织换届中,举报社区书记不依规履行工作职责、违反社区“三务”公开制度、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经查,举报反映问题不属实。组织部门向两人反馈了调查结果,对两人歪曲事实、扰乱换届秩序的行为进行了制止。换届结束后,出于对选举结果不满意,两人仍就同样问题持续举报,给社区工作和社区书记个人生活造成负面影响,构成诬告陷害行为。2022年9月,城阳区公安分局给予王某某、徐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以上失实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背离了信访举报监督的本质,给被举报党员干部工作、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干扰了组织工作正常开展,扰乱了信访工作秩序,必须坚决反对、予以纠正。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应通过正常渠道行使监督权,提倡实名举报、如实反映问题。在全市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迫切需要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对诬告陷害的信访举报行为,市委组织部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刹住诬告陷害的歪风邪气,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岛城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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