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持续向好。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办公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正常办公秩序。处于低风险区域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迅速、有序恢复正常办公秩序。
二、落实主体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加强员工健康管理。
三、遵守防疫规定。广大市民朋友要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继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切实提高个人防护意识,特别是在公共场所,务必要科学佩戴口罩,主动扫验场所码,出示健康码,配合查验核酸检测记录,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进出公共场所。
本通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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