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一家人在周末开心享受闲暇时光,突发的意外却让市民王女士非常闹心,她告诉信网,港中旅青岛海泉湾度假区的温泉池边没有防滑设施,导致10岁的儿子滑倒摔伤。“现场也没有急救医护人员,也没人帮忙打120。”青岛海泉湾度假区的工作人员表示,孩子受伤他们对此深表歉意,也给予了诚挚慰问,“我们一直在积极处理,已经得到家长的谅解,后续也会持续跟进孩子的伤情。”
孩子滑倒摔伤 海泉湾安全保障受质疑
7月2日下午,王女士一家四口进入港中旅青岛海泉湾度假区的海洋温泉游玩。由于浴池边缘缺乏防滑安全措施,导致10岁的儿子出浴池时滑倒摔伤,“孩子右脚脚踝处大面积皮肤撕裂掀起,血流不止,伤口深可见骨。”
王女士随即向现场工作人员求助,“但等了15分钟,也没有医护人员出现。”王女士称,“后来有个保洁人员拿来一个布满尘土的医药箱,里面有创可贴和正方形绷带,说给孩子先贴一下。但孩子伤口已经能看见骨头了,我们不敢让她处理。”
王女士一家的手机都在更衣室里,只好让现场工作人员帮忙拨打120急救。“孩子受伤,我们当时情绪确实比较激动。在场求助了3位工作人员,他们只是说需要将情况上报,暂时联系不到值班的领导。”无奈之下,王女士抱着另一个1岁孩子回更衣室拿手机,孩子父亲背着受伤的儿子在大厅等待救护车。“这期间医护人员和相关的领导仍然没有出现,我们只能要求现场的一位工作人员随行。”
救护车到达后,孩子被送到青大附院崂山院区进行紧急救治。王女士表示,孩子打了破伤风,缝合了9针,“主治医生说,后期极大可能需要植皮再进行治疗,伤情至少需要1个月才能恢复。因伤口创伤较大,每隔一天都要到医院换药,同时需要每周联系医院专家会诊,确定下一步治疗方案。”
王女士认为,港中旅青岛海泉湾度假区温泉池边石头锋利,但他们没有张贴防滑提醒,没有设置防滑垫、扶手等安全设施,现场也没有医护人员和急救措施,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事发后,他们没有给予任何的帮助,也没垫付任何的费用,一直在敷衍拖延,说需要上报领导后才能给出解决方案。现在都过去好几天了,依然没有实际的答复。”王女士希望港中旅能给出合理的赔偿。
海泉湾度假区称一直在积极处理
对于此事,青岛海泉湾度假区营销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事情发生后,公司一直在积极处理,已于7月6日上午取得王女士的谅解,“目前事情已经处理完毕,后续我们也会持续跟进孩子伤情的恢复情况。”至于会给对方怎样的赔偿,工作人员称:“会按照相关情况处理。”
该工作人员介绍说,整个温泉区和泡池边都有较为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牌,之前很少发生这样的情况。信网从对方提供的图片上看到,受伤事件发生的泡池边有“小心台阶”等标语。“发生这个意外,各方面原因都有吧。孩子小可能比较兴奋,我们公司也对这个事有很大的歉意,给予了诚挚慰问。”
青岛海泉湾度假区的工作人员给信网提供的现场图。(来源:受访者供图)
关于王女士反映的现场没有急救医护人员,也没有工作人员拨打120的问题,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员工都接受过相应的培训,有能力进行简单的外伤处理。当时接到伤情通知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带着急救药箱到达现场,孩子伤情确实比较严重,所以家长不放心让我们处理。”该工作人员称,当时并不是让保洁人员包扎,是现场的工作人员,“可能保洁站在旁边,随口说要不要帮忙,造成误会。”
当时海泉湾度假区也安排了车辆在门口等着,“不是我们不打120,是急救车过来需要时间,而家长可能比较着急。这些问题我们都已经跟家长解释清楚了,也得到了谅解。”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事发后,他们每天都有跟家长打电话沟通,“因为领导出差了,我们下面这些员工都没有决策权。现在领导一回来,也马上去看望。”
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山东青博律师事务所的齐彪律师认为,游客发生滑倒受伤的情况,如果港中旅青岛海泉湾度假区在温泉池周边没有相应的警示标牌和安全设施,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伤的孩子只有10岁,家长也有陪同照看、保障其安全的义务,所以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7月6日下午,信网询问王女士事情的进展,她表示,目前和港中旅青岛海泉湾度假区还在协商阶段,“领导出面给了一些口头承诺,说晚些时候会发书面承诺,是否同意我还需要和家人商量下。”7月7日下午,王女士告诉信网,双方已经达成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