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扎实做好“五一”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有关要求,4月27日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一、加强交通出行管理
1.全面落实测温查码。对所有出行人、消费者、旅游者全面落实体温检测、健康通行码查验,引导外省来鲁人员转码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对体温正常、健康通行码为绿码的人员,实施无障碍出行、无障碍消费、无障碍旅游。
2.加强交通站点管控。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站点要配备必要的体温测量设备,做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健康通行码查验工作。发现发热或者有可疑症状乘客应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按照相关工作规范进行处置。
3.加强客流班次调控。机场、车站、码头和公共交通工具要通过加强人员设备配备、科学调整登乘时间、增加服务通道等措施,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切实降低人员密度。
4.做好服务人员健康管理。高铁、道路客运、城市客运等企业及客运场站要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机每日健康检测制度,上岗前和下班后分别开展体温检测,身体不适的应及时就诊。
5.落实车辆防护措施。加强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换气,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及时进行洗涤和消毒处理。
6.做好港区防控。严格落实边检“三个一律”工作要求,抓好“入境前、入境时、入境后”三个关键环节。严把港区通道,严守船舶梯口。针对登轮人员审批、登轮人员检查及搭靠船舶管控等环节,完善细化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港区防控细致严密。
7.强化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完善应对大规模抵青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组织综合保障、入境管理(机场、海关、边检、公安)、分流转运、外事协调小组及有关专家开展预案推演,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完善预案,为做好“五一”期间应对大规模抵青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准备。
二、加强景区游览和大型活动管理
8.做好疫情防控准备。各景区要提前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配齐配足测温枪、消毒剂、口罩等防疫物资,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9.有序开放景区。按照“分区分级分类”原则,组织旅游景区和文化场馆等有序开放。旅游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
10.严格入园健康检测。在旅游景区入口处增设自动体温检测设备或增加检测人员,保证对所有入园人员快速进行体温检测,并逐一检验健康通行码,严禁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无健康通行码或持红黄码人员入园。
11.控制景区流量。已经开放的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实行门票分时段预约,错时游览、有序排队,控制瞬时流量。做好景区内外客流疏导,保持人际距离,避免出现人员拥挤,及时化解风险。
12.加强重点区域管控。实时动态监控重点区域人流量,及时做好风险评估,对出入口、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区、缆车上下站等区域,加强巡视值守,一旦发生人员聚集,立即进行分流疏导。
13.落实景区防疫措施。景区要按要求做好公共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加强员工防护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游客服务中心应备有75%的酒精棉球或其他消毒液等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
14.加强景区及周边秩序维护。加强景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安巡逻防控,及时处置各类治安问题。加强景区周边道路疏导,优化景区交通组织,推进车流单向通行、增设临时落客通道、远端停车等措施,减少车辆排队等候。
15.加强大型活动管理。继续暂停审批体育比赛、演唱会、音乐会等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推迟举办马拉松、旅游节、美食节等政府举办的大型活动。引导鼓励活动承办者、组织方通过网上展览销售、网络直播、无观众比赛等新的方式举办演唱会、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大型活动。
16.加强景区防火工作。在旅游景区入口、游客休息场所、景区内的宾馆(饭店)和火险重点地段竖立防火提示;督促旅游景区加强火源管控,严禁以任何借口带火种上山入林。加大防火重点地段巡查力度和密度,排除隐患,加强防范。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必要的演练与物资准备,落实扑火队伍和消防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