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崂山区纪委区监委对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南龙口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许廷强,原会计刘海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许廷强违反政治纪律,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的决策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群众纪律,不按规定公开村务,侵犯群众知情权。利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侵吞征地补偿安置款,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集体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刘海滨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许廷强侵吞征地补偿安置款、侵占集体资金,涉嫌贪污、职务侵占犯罪。
许廷强、刘海滨作为社区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肆意侵害国家、集体利益,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崂山区纪委区监委决定给予许廷强、刘海滨开除党籍处分,将许廷强、刘海滨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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