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因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被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处以罚款5万元。
据悉,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检查中发现,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施工中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六项:未经竣工验收而使用建设工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其作出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信网联系到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对此事不太清楚,并表示会在核实后进行回复,但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