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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青岛出台规划: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0.1%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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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青岛小谈
时间:
2019-1-19 09:31
标题:
重磅!青岛出台规划: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0.1%以上
日前青岛市印发《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下称《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市PM2.5和PM10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较2017年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1%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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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主要来源于11个源类
近年来,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截至2017年,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等指标仍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规划》提出,2017年为规划基准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范围为青岛市全市域。
2015年-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PM2.5、PM10年均浓度逐年改善,但仍未达到二级标准要求;2017年全市PM2.5、PM10、二氧化硫年均值分别为37微克/立方米、76微克/立方米、14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17.8%、10.6%、30.0%,为近年来最好水平。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逐年上升,2017年达到172微克/立方米,首次超过二级标准。
根据2017年大气污染源清单,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固定燃烧源、工艺过程源、溶剂使用源、移动源、扬尘源、农业源等11个源类,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为3.76万吨、13.24万吨、6.61万吨和13.46万吨。在全市各源类污染物排放量中,移动源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最大,占比分别为68.2%、83.0%;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最大,占比为43.1%;扬尘源颗粒物排放量最大,占比为49.1%。由各源类污染物排放量可以看出,随着工业源治理不断深入,移动源带来的污染不容忽视。
复合型大气环境污染持续
《规划》分析了环境空气质量达标面临形势。其中,产业、能源和运输结构仍不尽合理,复合型大气环境污染持续。在城市化过程中,本市大气污染特征已由煤烟型污染转变为受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综合影响的复合型污染。在传统煤烟型污染依然存在情况下,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和船舶进出港数量的持续增加,以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等为特征的机动车、船舶排放污染,给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了更大不确定性,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任务更为艰巨。
臭氧浓度逐年升高。近年来,全国多地出现臭氧浓度升高情况。2017年,青岛市臭氧超标天数为50天,主要集中在4-9月,最大值出现在6月,臭氧成为除颗粒物以外,影响空气质量的另一主要污染物。由于臭氧是在一定气象条件下生成的二次污染物,受气象条件影响明显,污染控制难度较大。
区域传输污染增加了环境改善的困难。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全国性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秋冬季节空气污染相对较重,周边城市大气污染物积累扩散过程对本市影响明显。
实现颗粒物稳定达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2017年,全市PM2.5、PM10年均浓度接近《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但由于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仍相对较大,且受不利气象条件、采暖以及区域污染输送等不确定因素影响,环境空气质量随时面临反弹风险,确保目标年稳定达标具有一定难度。
基本实现全市天然气“镇镇通”
《规划》提出,进一步加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力度。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推动清洁低碳能源优先上网。到202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150万千瓦左右。大力提升天然气供给能力,实施气化青岛工程,除偏远山区、海岛外,基本实现全市天然气“镇镇通”;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城乡结合部居民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大力推进清洁能源采暖,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能,在符合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要求前提下,结合供暖(制冷)需求,将地热供暖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节能建筑,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推动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
202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
强力推进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化解和违法违规产能清理。
严格环境准入。2019年年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规范准入条件,产业准入门槛更加严格。
优化产业及空间布局。根据老城区企业搬迁规划,积极推进重化污染企业搬迁工作,2020年前完成搬迁任务。优化城市建设布局,基于大气传输路径、污染源分布等情况,构建城市通风系统,避免建设过密过高建筑物,增加冷空气生成区、近郊林地和内城绿地建设,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空间格局。实施空间植树增绿,加大绿地建设,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完成新增、更新和低效林提升改造39.4万亩。
2020年年底前公交车全“绿色”
通过压缩公路货物运输量、提升公路运输效率,实施公路运输绿色化改造。提高铁路货运能力,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着力控制移动源污染。
提升铁路货运能力。以青连铁路、董家口疏港铁路、青岛西站扩能改造等为重点,提高港口铁路集疏运能力。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2020年年底前,力争建成中信青岛特钢、前湾港集装箱南港区铁路集装箱场站等铁路专用线工程,满足企业“公转铁”运输需求。
提升公路运输效率。利用“互联网+”高效物流等业态创新方式,促进供需匹配,逐步降低货车空驶率。
减少公路运输量。压缩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到2020年,运输距离在400公里以上,计划性较强的煤炭、矿石、焦炭、石油等大宗货物基本转为铁路运输或管道运输。压减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量,到2020年,主要炼化企业、港口和成品油消费区域的原油和成品油主要采用管道、铁路、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运输。
实施运输绿色化改造。到2020年年底前,中心城区在保留必要燃油公交车进行应急保障的基础上,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
严打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违法
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制定核发时间表,到2020年,全面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推行企业自行申报排污情况、自行承诺排污真实性、自行监测、自行管理、自行公开信息、自行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排污企业持证排污监管力度,定期检查许可事项的落实、执行情况,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排污单位,提高抽查比例,并公开监督检查情况。
提高移动源污染防治水平。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柴汽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柴汽油。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管理,严厉打击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对于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的检验机构,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通报监管部门依法取消其检验资格。
强化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推进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实施城市绿荫行动,加强绿荫广场、小区、停车场、林荫路建设,最大程度增绿扩绿,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
加强城乡面源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城市面源污染,划定禁止烧烤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将环保机构延伸到镇(街道)
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加强污染源执法监管,提高区(市)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大气污染管控任务重的地区将环保机构延伸到镇(街道)。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协调联动,健全公安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公安环保联合办案和移交协作制度,严厉打击污染大气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企业信贷与环境信用评定关联机制,拓宽节能减排技改项目贷款渠道,抬高“两高一资”行业贷款门槛,实现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与贷款关联。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防联控,加强区(市)应急协同,同步启动应急响应,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制定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将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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