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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岛城已进入高峰供水期,节水办呼吁市民节约用水 [打印本页]

作者: 青岛小谈    时间: 2018-8-3 09:15
标题: 岛城已进入高峰供水期,节水办呼吁市民节约用水
  近期持续的高温天气,导致青岛用水量不断攀升,8月1日市区日供水量已突破80万立方米,岛城已进入高峰供水期,为应对可能出现的连续高温和超负荷供水,应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管理,确保城市用水安全,保证社会经济发展和广大市民的用水需求。

  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城市节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截至目前,尽管青岛市平均降水量较历年同期偏多,但供水水源依然紧张,城市供水安全面临挑战。随着气温升高及用水高峰期的到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市节水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城市节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抓节水、保供水作为当前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采取坚决有效的节水措施,科学合理用水,确保城市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稳定有序。

  严格落实各项节水管理措施

  (一)严禁园林绿化、道路冲洗等使用自来水,减少优质水消耗。凡在城市集中再生水供水区域范围内且再生水水质能够满足要求的景观环境、公厕冲洗、道路清洁、园林绿化、建筑施工、工业生产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等替代水源。各级城市节水管理部门结合本辖区实际,会同供水企业采取措施停止自来水的供应。各再生水供应单位要合理配置和增加拉水车接水点,并向社会公开接水点具体位置,积极配合园林绿化等单位做好再生水利用工作,及时为用户办理供水管线接驳和供水,同时应加强水质监管,确保再生水水质达标和水量供应。

  (二)实施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利用经济杠杆促进节约用水。各级城市节水管理部门要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建立定额(计划)用水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并组织各用水单位做好节水管理水平考评工作。根据当地城市供水水源储备情况以及供水计划安排,合理调整城市用水计划总量,适度核减各单位的用水定额(计划)指标,并进行严格考核,对超定额(计划)用水的要依法收缴超定额(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各用水单位应当进一步加强内部用水的管理、计量、统计、分析工作,根据城市节水管理部门下达的用水定额(计划)指标,进行层层分解,严格水量控制。

  (三)深入挖掘节水潜力,提高企业节水科技水平。各级城市节水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重点用水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用水单位降低单位水耗,提升节水水平,提高用水效率。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工业企业加快节水技术改造,淘汰耗水量大、技术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推广循环用水、多级串联用水、废水处理回用等节水技术,大力发展节水型产业,提高企业用水效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抓好节水型企业(单位)和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强化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基础。

  (四)大力推广海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减小城市自来水供水压力。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投入力度,抓紧落实再生水利用工程设施建设,提高再生水生产能力。把好新、改、扩建项目的再生水设施的设计、建设、验收等关口,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应抓紧做出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计划并落实,按计划进度使用再生水。各级城市节水管理部门要做好本辖区内单体再生水利用设施的摸底排查工作,对不按规定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和使用再生水的单位,予以核减或取消用水定额(计划)指标。充分发挥近海优势,大力发展海水直接利用,鼓励沿海地区发电、钢铁、石化、供热等大型企业配建海水利用装置,同时加快推进海水(矿化)淡化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城市战略水源,保障城市永续发展用水需求。

  (五)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四到位”管理制度,坚决淘汰非节水型用水器具。新建项目必须配套建设节水工程设施,主体工程应当与节水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用水单位必须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各级城市节水管理部门要严把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核和竣工验收关,对于达不到节水标准要求的,供水企业不予供水。要进一步强化用水器具管理,全面解决因用水器具陈旧落后而造成的跑、冒、滴、漏等浪费用水现象,所有公共和民用建筑以及企业单位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各单位应抓紧排查,限期更换。

  (六)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全市各机关、单位、企业、社区、学校等各行各业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不同的方式全面投入到节水宣传活动中来,形成强大的节水宣传舆论氛围。要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展览、宣传册、标语牌等,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节水宣传教育活动。要根据本市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特点,进行节水重要性、紧迫性教育,让全体市民了解本市的旱情和水情,掌握科学的用水方法和节水知识,增强全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的意识,引导广大市民继续发扬优良的节水传统,采取各种节水措施,实行一水多用,做到点滴节约,把建设节水型城市目标变成自觉行动。

  要加强对城市节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节水目标考核机制,把节水措施和节水指标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统筹部署和考核;要加强节水机构和管理队伍建设,健全三级节水网络,强化节水基础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城市节水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相应的标准规范,严格依法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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