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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青岛发文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打印本页]

作者: 青岛城事    时间: 2018-7-6 10:15
标题: 青岛发文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日前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倡导并建立城市低碳、绿色的生活发展方式,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按照该实施意见,本市将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形成协同高效、均等配置的全过程运行体系。鼓励和引导居民对生活垃圾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大件垃圾进行分类。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实行源头分流,厨余垃圾沥干水分后投入其他垃圾。对于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的垃圾分类工作,本市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和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按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实行源头分流。

  按照规划,2018年,修改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政策及标准规范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推进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区(除市南区外)开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分类覆盖率达到30%;整合优化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推进垃圾分类相关设施建设;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统一规划建设大件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完成青岛西海岸新区、即墨区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推进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2019年,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2020年,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基本健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居民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原生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看点一 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视觉识别系统

  根据要求,岛城居民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大件垃圾设置投放容器或场所;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等公共区域按照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设置投放容器。

  鼓励居民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低价值可回收物可投放至可回收物容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应单独投放餐厨垃圾,避免混入废餐具、废塑料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摆放有害垃圾收集设施,并由专业队伍负责清运暂存。大件垃圾应集中投放至大件垃圾暂存点,实行集中管理。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发挥分类督导员作用,加强对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和指导。

  岛城还将推行餐厨垃圾管理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养成定时定点投放习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大件和装修垃圾分类收运,实施电话预约、登门收集服务,逐步建立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机制。

  分类运输的规范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对此,岛城将按照桶车对应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视觉识别系统,统一分类运输车辆的标识、颜色,便于社会监督实施分类运输。垃圾清运须委托有经营许可的单位,通过专业运输车辆运至密闭式垃圾转运站或专业处置场所,不得私自将垃圾偷排或交由未签订协议的第三方处置。

  岛城还将加快建设各类生活垃圾后端处置设施,确保经源头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生活垃圾得到分类处理。到2020年,建设完成垃圾焚烧二期、餐厨垃圾处理厂二期、大件垃圾处理厂、有害垃圾临时贮存场所、建筑(装修)垃圾处置场等垃圾处置设施,力争实现处理能力达到10000吨/日,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89%,垃圾生化处理率达到11%,原生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

  ■看点二 专职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将上岗

  岛城将鼓励居民将可回收物售卖给物资回收部门,将其他低价值可回收物统一投放至可回收物容器中,引导居民逐步对投放的可回收物深入分类。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补贴等政策。规范管理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建立市级再生资源回收信息管理系统。

  有害垃圾的投放、暂存、收运和处置工作实行资质审批制度。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应根据有害垃圾品种和数量,将产生的有害垃圾交由专业的回收企业进行收运,并签订收运合同,实施联单制度。收运企业负责将有害垃圾统一送往具有有害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对有害垃圾收集箱的设置、运行等进行管理,并委托具有资质的收运公司定时集中收运,收运信息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还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体系,采取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专员、检查员的督导管理模式。物业小区和开放式楼院,负责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监督、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督导员进行管理和考核;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专员的督导、考核。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人担任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负责本单位垃圾分类宣传、分类投放引导、分类台账建立等工作。

  岛城还将运用科技手段,做好示范引领。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各环节,支持数据分析、技术研发等科技课题研究,加强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产业化、专业化升级。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平台,将各类垃圾的回收和处理数据纳入平台,开展大数据整合分析,建立直观的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评价体系。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账户,对居民开展多种积分奖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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