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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落户、市内迁移咋办?青岛户口登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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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青岛城事
时间:
2018-7-5 10:36
标题:
购房落户、市内迁移咋办?青岛户口登记政策解读
7月3日,市公安局户政处调研员王瑞芳通过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栏目就“户口登记管理”为市民解疑答惑。市内户口迁移、购房落户等落户问题受关注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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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迁移落户
网友:现在是市北区集体户,想迁到市北区房子上,需要什么材料?
王瑞芳:需要提供个人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16岁以上还需提供近期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购房落户
网友:本人外市户口,在市北区有115平住房,想把对象和孩子户口迁过来,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王瑞芳:居住落户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申报,由公安分局核准:产权人申请,不动产权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随迁达到法定婚龄未婚子女的未婚声明。
投靠落户
网友:夫妻投靠落户,妻子为外地户口,可由妻子一人办理申请吗?办理时间需要多久?
王瑞芳:办理夫妻投靠落户,需被投靠人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如不能让到场可出具委托书办理。夫妻投靠落户的审批时限是15个工作日。
网友:孩子和爱人户口在一起,是外地户籍,可否只办理孩子的迁移落户?
王瑞芳:孩子可以单独办理投靠父母落户手续。
网友:旧村改造的房子,能不能办理夫妻投靠落户?
王瑞芳:旧村改造没有办理房屋相关证件的,需待办理产权证后办理投靠落户。
网友:父母为本市户籍,在市北区居住,居住房屋在我名下,我的户口不在此房屋上,请问这种情况父母户口能不能迁至该房屋?
王瑞芳:根据本市户口迁移规定,本市户籍人口(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在本市城镇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将户口迁移至合法固定住所。因此,父母不符合在该处房屋落户的条件。
分户
网友:本人是李沧户口,儿子已成年,未婚,想给孩子单独分户,需要哪些手续?
王瑞芳:分户需要本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同市内迁移落户一致,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张近期一寸白底彩色正面标准照片。
社区公共户
网友:新的户籍政策规定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拒不迁出户口的,经现房主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派出所履行告知程序后,可将其户口迁至户籍社区(村)公共户。我家有套房子就是这个情况,房产证已过户到我名下,原房主不履行承诺拒不迁出户口,现咨询派出所迁出卖方户口时却不能办理,经打听是因为市局公安户籍处还没有正式下发强迁户口的红头文件,请问是什么情况?文件何时能下发?我何时能去办理迁出卖方户口的事项?
王瑞芳:您好,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8】13号)规定,建立社区公共户口制度,对全市有户籍、无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的户口进行有效管理。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8】13号)制定的青岛市公安局《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实施细则》目前正在审核确定当中。《实施细则》实施后,对出卖住房后没有将户口迁入现居住地的人员,公安局将通知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人户一致性进行确认。按照人户一致性原则进行户口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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