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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纪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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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青岛城事
时间:
2017-12-20 10:06
标题:
青岛市纪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据青岛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青岛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抓好落实。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市人防地下商业街管理中心党支部委员、龙山宾馆总经理蒲洪光工作失职问题。
2014年6月至2015年11月,蒲洪光在负责龙山地下商业街扩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期间,审核把关不严,未及时发现工程施工图纸存在工程量缺项漏项、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相符问题;未按规定组织对工程进行造价测算,对工程量大幅超概算问题负有责任。蒲洪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崂山国土资源分局落实上级矿产地质环境保护部署不力问题。
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崂山国土资源分局在推进崂山风景区内采石坑治理恢复工作中,仅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方案,未采取实际措施开展治理恢复工作,对景区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造成影响。崂山国土资源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义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北区水清沟街道城管一中队履行执法监管职责不力问题。
2016年5月至2017年8月,群众多次反映北岭山山体绿地遭到破坏问题,水清沟街道城管一中队履职不到位,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破坏山体绿地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政府公信力受到影响。水清沟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周继程因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城管一中队中队长王卫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李沧区发改局落实上级“简政放权”要求不力问题。
2016年6月,李沧区发改局在审查楼山河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中,在上级已明确不需办理土地预审手续的情况下,仍要求相关单位提供土地预审证明材料,致使项目长期拖延,未按上级挂牌督办时限完成。李沧区发改局时任党委书记、局长李宝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党委委员、调研员李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胶州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站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力问题。
2016年5月至9月,该站负责人秦红斌安排不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对在建项目塔吊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秦红斌未要求检查人员按规定向责任单位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督促建立监督检查档案,未及时发现并纠正检查人员私自销毁监督检查材料行为,影响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正常开展,造成不良影响。秦红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宗旨意识淡薄、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有的作风飘浮、敷衍塞责、落实不力,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都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必须坚决查处。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思想境界、提升工作标准、提升责任担当,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一刻不能松、半步不能退;要认真查找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拿出过硬措施,坚决加以整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查处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问题。要强化问责追究,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扎扎实实地转作风改作风。
作者:
空谷玉兰
时间:
2017-12-20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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