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3月19日讯 市民刘女士的上门牙及旁边两颗牙齿曾于几年前做过牙冠,去年,她发现自己两颗上门牙间出现了较大的缝隙,便于去年6月来到优诺口腔香港路店就诊,并按照医生诊断为两颗上门牙及邻近的2颗牙齿制作了新的牙冠。但在试戴正式牙冠时,刘女士认为牙冠与医院的宣传不符且存在质量问题,并认为医生的诊治有误,由此与院方产生了纠纷。近日,刘女士拨打青岛早报热线,请记者帮忙维权。
为美观做牙冠修复
刘女士告诉记者,她于去年6月来到优诺口腔香港路店,想要做两颗上门牙的牙冠修复。经过检查后,医生认为她的两颗门牙和旁边的牙齿之间都出现了缝隙,建议拆掉4颗牙齿原有的牙冠,制作新的牙冠,但未告知刘女士在治疗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6月20日,刘女士再次来到优诺口腔香港路店,医生拆除了4颗旧牙冠,并对牙齿进行了打磨,然后让刘女士咬模具做了临时牙冠。“正式牙冠需要一周左右才能制作完成,在这之前我需要使用临时牙冠。回到家后,我感觉临时牙冠接触面粗糙且不密合,吃饭、刷牙时都会感到疼痛,影响了正常生活。6月23日,出于信任,我还是到店支付了治疗款项11120元。”刘女士说道,“我对主治医生再三反映临时牙冠严重不密合,牙冠内总有食物残渣,导致发臭、牙齿酸疼,但医生说戴上正式牙冠就好了。”
7月3日,刘女士来到优诺口腔试戴新牙冠,去诊疗室之前,一位助理人员拿出知情同意书让她签字。刘女士说:“当时我只关注了牙冠的质保问题,并询问医生怎么没有签名。我签名后没有填写日期,并拍了一张照片保存起来。后来发生纠纷时,我查看病例,发现病例上的日期被后补为6月20日。”
看到正式牙冠后,刘女士感觉牙冠的形态和沟通时客服发来的样板图明显不同,切缘偏厚,不如图片上美观。刘女士和医院就此产生分歧,刘女士想要终止治疗,要求医院退回缴纳的费用并给予赔偿。
对诊治不满引发纠纷
“去年8月8日,我来到青岛市某三甲口腔医院做检查,医生发现我在优诺口腔做的临时牙冠不密合、咬合高,为我重新制作了临时牙冠。医生打磨牙冠后很精细地做了排龈,我才想到此前的治疗过程中缺少了这一步骤。我做的是龈下肩台,且做得偏深,只有做好排龈,牙冠才会更密合。我戴这家三甲口腔医院制作的临时牙冠,没有发生不密合和牙齿酸疼的情况。回想我2018年第一次做牙冠时,也是有排龈步骤的。”刘女士说道,“正式牙冠没有做排龈的话,即便短时间内发现不了问题,时间久了也肯定会出现不密合、易留食物残渣的问题,导致牙齿发臭龋坏。”
刘女士认为,首先,优诺口腔对治疗中的风险并未及时告知,并且治疗前未按约定拍片检查,医生仅凭肉眼判断情况;其次,自己做的项目是龈下肩台,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步骤——排龈没有做好,导致临时牙冠不密合,而且会影响牙冠的使用寿命;最后,对方做出的牙冠效果和承诺的样板效果不同。所以刘女士提出要终止在优诺口腔的治疗,并要求退回支付的全部费用。“另外三甲医院的医生综合研判后告知,我上门牙的相邻牙齿不需要处理,现在经过优诺口腔的打磨,有暴露神经的风险,很可能变成死髓牙,那就只能拔掉再种植了。我要求优诺口腔为此赔偿治疗费用。”刘女士说道。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优诺口腔香港路店,相关负责人表示,曾与刘女士进行过多次协商,但双方就退款和赔偿金额问题未能达成一致,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积极协商处理中。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告诉记者,消费者进行医疗消费时,应在治疗前和医生认真沟通,对于不清楚的医学知识和诊疗内容要事先做好咨询并保留证据。如果遇到医疗侵权纠纷,应积极与对方进行沟通;在调解无效情况下,应及时维权,以免正当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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