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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青岛人 12月1日起全面启动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电子保单试点 [打印本页]

作者: 青岛城事    时间: 2017-11-30 09:40
标题: @青岛人 12月1日起全面启动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电子保单试点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促进青岛市保险行业服务和管理创新,青岛市保险行业将于12月1日全面启动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电子保单试点工作。

据介绍,电子保单是保险公司向投保人签发的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证明机动车保险合同关系的电子证明文件,是纸质保险单和保险批单的电子替代品。电子保单的生成、发送、接收、储存和载明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传统纸质保单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正式启动后,青岛市辖区内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销售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时,将根据保险消费者的需求开具电子保单、发票或纸质保单、发票等单证。

电子保单有三个核心特点。首先,信息更安全。保险公司签发的电子保单委托具有国家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开发,电子保单以PDF的格式展现,在生成时加盖电子签章,并具备防篡改功能。保险公司全面提升电子保单信息安全等级的同时,在官网上设置了电子保单的验真功能,当电子保单被篡改,可通过上传保险公司官网进行电子保单真伪判别,保障车险合同双方合法权益。
其次,服务更便捷。经青岛保监局同意,本着“数据跑腿、简便形式”的基本原则,投保商业险电子保单的机动车辆在青岛市进行车辆投保、批改、理赔时,均不需要提供纸质保单。消费者通过电销、网销、直销等多种途径购买商业险时均可获得电子保单。各项电子单证可随时在保险公司官网、柜台下载、打印,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在办理商业险理赔时不需提供纸质保单,车险服务将更为快捷、便利。

再次,查询方式更多样。车险消费者购买商业险电子保单后,可通过承保保险公司官网、服务热线、柜台询问等方式进行商业险电子保单的保险信息查询,以上查询途径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商业险保单信息查询及展示功能,为实现机动车辆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为未来机动车辆所有人网上办理车辆相关业务功能创造条件。

商业险电子保单将在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和服务社会发展等多个领域产生重要影响,具有核心优势。首先,进一步彰显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功能。通过商业险保单电子化,有效简化了各项办事流程、提升效率,激发行业运行活力;同时还将减少部分保单配送、存储、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社会运行成本,有力支持青岛市“绿色经济”发展。其次,全面提升消费者服务体验。消费者通过电脑、手机等智能设备可随时查询、下载商业险电子保单,更加符合电子信息时代的使用和阅读习惯;在进行商业险批改、退保或报案理赔时,无需再提供任何保险单证,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再次,推动车险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电子保单是保险行业开展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工程的基石,为下阶段实现全车险全流程电子化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助力保险公司提升服务质量、转变经营理念、全面激发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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